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新建建〔2021〕22号),我厅对全区自愿申报信用信息的779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31日
附件:
附件:2023年度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公告).xlsx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5/c083484efd07463aa2440e802a2ab91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