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宜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2023年宜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今第150号)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四)《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五)《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
(六)江西省现行行业管理性文件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抽查对象
在本市执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外地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
三、抽查内容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的检查;
(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检查;
(三)成果文件质量的检查:每个企业随机抽查两个2022年1月以来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一)企业自查
8月15日前,各相关企业对照《2023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自查情况表》(附件1)要求开展自查,并自查情况表和《2022年以来承揽造价咨询业务情况一览表》(附件2)填好盖公章后报送宜春市住建局工程造价科。
(二)市级抽查
8月15日-9月15日,市住建局依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系统”,按10%比例随机抽取造价咨询企业进行检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反馈市住建局工程造价科。
(二)市住建局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三)抽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及相关廉洁纪律要求。
联系人:宜春市住建局工程造价科 唐芳
联系电话:(0795)3220757
电子邮箱:18160759676@163.com
附件:
附件1、 2023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自查情况表
附件2、2022年以来承揽造价咨询业务情况一览表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附件1 | ||
2023年度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检查自查情况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 |
企业市场行为 | 是否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行为 | |
是否存在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 ||
是否存在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 是否存在出具的成果文件质量存在清单编制漏项、重项等,编制说明及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或不完整,取费基数标准或工程量计算和计价明显错误,给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规定行为 | |
是否存在被投诉或被举报未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计价条款和现行计价政策、依据进行计价的行为 | ||
是否存在与相关单位串供,故意压低或抬高招标控制价、工程结算价、收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 ||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附件2 | ||||||||
2022年以来承揽造价咨询业务情况一览表 | ||||||||
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序 号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类型 | 委托单位 | 编制人 | 审核人 | 项目造价(万元) | 咨询收入(万元) | 是否出具成果文件 |
注:1.本表填写2022年1月至今签订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按签订日期顺序填写; 2.项目类型为:(一)项目经济评估;(二)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三)概算、预算、结算、竣工决算编制、审核;(四)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五)其他。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