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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在漳工程项目数据采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3:14:00 本文标签:工程项目 数据采集 

漳建筑函〔2023〕79号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实现对我市工程项目四方主体(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全周期信息的规范化和可视化管理,我局组织开发了“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智慧监管平台”。为保证数据能及时有效采集,现就平台数据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四方主体均应登录平台进行数据登记上报。

二、数据采集的有关要求

1.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四方主体均需在平台上对各项数据信息进行登记上报,如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信息。

2.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施工许可证办理10个工作日内全部录入完成,未及时完成数据信息登记的,项目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其他事宜

1.施工许可证发证部门发出施工许可证前,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牵头相关责任主体做好数据采集上报。

2.项目责任主体通过企业信息锁登录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登录平台,打开工程建设项目智慧监管平台,选择相关主体角色后进行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平台使用过程中有问题的,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吴国峰,联系电话:2953057。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3-11-01/261723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