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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8 15:07:56 本文标签:物业管理 湛江 专项 检查 安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24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58号)、《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的警示通报 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湛消安办〔2024〕18号)、《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湛安办〔2024〕19号)、《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粤消安[20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2月27日-3月1日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取了8个在2023年度物业管理专项检查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小区,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回头看”,确保物业小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检查情况

(一)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应急预案方面。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等3个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小区未能提供消防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记录;湛江市盈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骏景花园小区未能提供定期演练记录。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都能提供消防应急预案及消防演练记录。

2.消防设备保养方面。本次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在小区消防设备保养方面工作都做得较为到位。

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方面。除了湛江市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君浩绿桂园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现象,其余被检查的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整齐、充电有序,在充电区域均按要求配备了消防设施设备,且设备能正常运行。

4.消防安全其他方面。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小区发现个别楼层消防通道堆放装修垃圾;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湛江市南油北苑物业服务的南油北苑商住小区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常闭;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湛江市南油北苑物业服务的南油北苑商住小区部分安全出口指示灯未亮;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消防安全人员架构及职责分工未上墙;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应急程序未上墙、地下车库堆放大量易燃物品及存放清洁工人私人生活物品。

(二)防汛安全方面。

1.防汛应急预案方面。除了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未建立汛期预案外,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小区都能提供汛期安全应急预案。

2.防汛物资准备方面。除了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未成立应急队伍,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小区防台防汛物资准备较齐全,都有组建防汛应急队伍。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

1.建立维修资金台账方面。除了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未建立维修资金台账外,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都建立了维修资金台账。

2.维修资金虚报、挪用、使用方面。在本次抽查中未发现维修资金虚报、挪用等现象;在资金使用方面各物业服务企业都能按维修资金列支申请流程,对维修项目进行公示、表决。

(四)电梯安全方面。

1.电梯维保、紧急报警方面。本次抽查的物业企业服务的小区均能提供电梯维保记录;电梯的紧急报警装置都能正常使用,且值班人员都在岗值守。

2.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轿厢告示方面。本次抽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均已按要求张贴电动车禁止进入电梯轿厢的告示。

(五)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1.物业承接资料方面。除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未能提供物业承接资料,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未能提供服务合同、物业承接资料不齐全外,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都能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12条的规定执行。

2.小区环境卫生方面。本次复查的物业企业的服务项目在小区环境卫生方面都能按所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较好的服务。

3.专变电房方面。除了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发电机组未处于自动状态,其余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在专变电房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方面工作都较为到位。

4.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未与施工方签订有限空间作业维修项目责任书和高空作业维修项目责任书,且未能提供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及巡查检查情况材料;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未与施工方签订有限空间作业维修项目责任书;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未能提供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告知业主室内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及巡查检查情况材料。其余被检查的物业企业的服务项目在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工作都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5.定期公示水电公摊费、共有资金收入方面。湛江市懿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绿苑小区、湛江市鑫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鑫海华庭、湛江市恒瑞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汇景湾未定期公示水电公摊费和共有资金收入,其余被检查的物业企业的服务项目均定期公示水电公摊费和共有资金收入。

三、处理意见

(一)在本次复查中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雍豪园,该物业服务企业私自利用小区负二层地下停车库的部分区域,做为保洁员工临时休息场所及存放员工物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情况反映,小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淡薄,未能将小区业主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安全管理严重失职。现对湛江市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到位的行为予以通报,并将有关线索移交消防主管部门,请各单位引以为戒。

(二)请本次被检查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及整改后的图片于3月11日前报送我局物业管理中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局将加强整改情况复查,进一步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整改,对拒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并在我局官方网站进行通报。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本次被通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项目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再核实。同时,深刻吸取南京“2·23”重大火灾事故的警示,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项目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的管理工作。对拒不配合管理的个人,将其违法行为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罚。

特此通报。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陈庆梅,联系电话:2288832)

来源地址: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jsxxw/zwgk/tzgg/content/post_18825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