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牌匾送达南宁市城建档案馆,标志着南宁市城建档案馆正式迈入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行列,成为全区档案行业信息化、数字化的优秀一员。
“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是以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测评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标准和要求为依据,逐级申报,聚焦基础设施、系统功能、档案资源、保障体系建设、服务绩效等重点建设内容,由省级档案行政部门严格组织开展实地评审来决定,是当前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权威认定,也是对档案部门整体工作情况的检视和评价。南宁市城建档案馆自2018年开始启动“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创建工作以来,上下协力、攻坚克难,成立专门创建小组,制定创建方案,倒排创建工期,逐一对照各项创建相关指标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馆内各项工作短板,优化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严格认真开展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还将创建“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工作和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并融入到上级的各项重点工作部署和指示之中,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用创建工作促进全馆整体工作提升。
下一步,南宁市城建档案馆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全力做好整改完善,进一步提升相关指标和要求的水准,积极谋划“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创建,以高水平工作实效推进城建档案高质量发展。
图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颁发的“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牌匾
图为 实地评审考核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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