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行业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我厅组织相关专家,结合行业实际,编制了《2024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21日起施行。2022年5月发布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1日
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大纲.zip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新取证、继续教育大纲.zip3.工人技能鉴定新取证教学大纲.zip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5/98d66160ee8c4f5389016b92722162c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