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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版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08:04:04 本文标签:新疆自治区 城乡建设 从业人员 人员培训 

建设行业各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我厅组织相关专家,结合行业实际,编制了《2024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21日起施行。2022年5月发布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同时废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1.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大纲.zip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新取证、继续教育大纲.zip3.工人技能鉴定新取证教学大纲.zip5.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docx.zip6.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新取证、继续教育大纲.zip4.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继续教育大纲.zip7.试验检测员Q类新取证、继续教育大纲.zip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405/98d66160ee8c4f5389016b92722162c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