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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时代 新青海 新征程”住建专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4-06-10 14:12:05 本文标签:新闻办公室 新闻发布会 人民政府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时,青海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时代新青海新征程”青海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庆林,住房改革和保障处级三级调研员孙玉宝,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刘海英,村镇建设处处长王章军,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王复生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任芮昀:

欢迎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时代 新青海 新征程”新闻发布会。总书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对城乡建设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子,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做好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把乡村建设得更加美丽等等。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为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稳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面,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马庆林先生介绍住建系统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总体情况。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庆林: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青海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关注、关心,青海住建事业取得的每一项成绩、每一个进步,都离不开大家的支持。党的二十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勇担当、敢负责,稳步推动青海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高原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一是用心用情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今年,在政府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我们组织各市州统筹实施了3.4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34户城镇棚户区改造、4万户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项目,加装电梯100部,确保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努力改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今年,我们着眼于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291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用于保障西宁市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用工住房需求,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利用1533套公租房解决职工住房需求,逐步构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自有用房和市场租赁住房等多渠道的职工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满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需求。今年,我们下大气力推动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历史遗留问题。在各方面积极努力下,西宁市青年巷棚改项目取得显著进展,5号楼和6号楼开始交付使用,2号楼已封顶,7号楼施工至27层。对于部分遗留问题突出的县区,我们计划调整其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督促相关县区集中财力解决遗留问题。今年,我们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全省已有0.3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助力更多缴存职工家庭借助住房公积金力量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从面上看,今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6.48亿元,提取额103.6亿元,发放个人贷款52.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增长48.1%、增长27.24%,有力支持了职工家庭住房消费。今年,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加大优质商品房推介力度,深入开展“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努力争取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更大支持,增强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全力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全力支持企业按期履约交付。二是持续用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过前几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群众反映,维权程序复杂,维权时间长,维权成本高。今年,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整治,重点就是简化群众维权程序,缩短群众维权时间,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同时着力提高市场主体侵害群众利益的成本。目前,这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我们在信用评价中,把采取断水断电造成恶劣影响、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导致供暖管道破裂的两家物业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列为B级。以后凡是出现类似问题的,必定会照此办理,请物业服务行业务必注意。我们将通过实际行动,亮明态度,站稳立场。今年,我们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不动产证办理工作。153个涉及住建领域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清零,化解工作取得进展。同时,我们乘着全省正在开展主题教育的东风,督促市州县加大对“未验先住”现象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避免直接监管部门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三是补齐短板持续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和安全,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评估,督导西宁市加快推动柴达木路(一、二期)、昆仑东路(怡心园段)等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尽快消除易积水点。狠抓全省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开展湟水河流域水质整治,指导格尔木市建设海绵城市,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城市发展品质有了提升。四是系统谋划推进乡村建设提档升级。今年,根据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以农牧民实际需求为导向,统筹整合各类乡村建设资金,制定了《青海省乡村建设协调推进机制》,构建了重点突出、权责明确、边界清晰的省、市州、县、乡村“四级十层”“九大步骤”协同推进乡村建设工作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4.8%。加强传统村落保护,5个村庄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83个村庄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贯彻落实“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一规划、二整合、三清三改、四示范”提质行动,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五是更加突出地推动绿色发展。制定出台了《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推动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研究制定《青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提升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落实施工参建各方责任、强化全过程行政监督为重点,加大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款实施情况的监督处罚力度,努力补短板、提水平,更好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六是不遗余力守住守牢安全底线。为切实加强自建房安全监管,今年6月份,省政府决定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省领导多次以“四不两直”的方式直插基层,现场办公,强力推动基层政府把自建房这项工作抓起来,把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扛起来。我们对8家房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约谈,以长沙4.29事故血的教训,提醒大家要知敬畏、守底线,要认真负责、履职尽责。我们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排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管控率、整治率大幅提升,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管控率达到100%。不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防范水平,我们严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成立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坚决扛起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整治责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何录春副省长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要求,研究起草《青海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排查整治,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燃气事故发生。截至11月1日,全省累计排查企业单位近两万家,排查进度达95.43%;排查出隐患1.4万处,已整改1.1万处,相关指标已达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全省城镇燃气领域基本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有利态势。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踏上新征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新台阶,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主持人任芮昀:

谢谢马庆林副厅长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的发布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央视青海站记者:请问“十四五”以来,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我们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发展的重点又是什么?住房改革和保障处三级调研员孙玉宝: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履行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职能,按照“保基本、惠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破解城镇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规范公租房管理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全省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民生兜底作用更加牢固。截至目前,“十四五”期间已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2.66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套数1.14万套,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0.68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8万户,城镇老旧住宅加装电梯300部。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集中连片棚户区基本得到改造;城镇老旧居住环境得到美化,基础配套设施得到完善,住宅品质和价值得到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满足了园区重点企业阶段性用工住房保障需求。通过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缓解了城镇住房矛盾,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经济发展,改善了城市面貌。同时,也拉动相关产业有效投资,带动了消费增长,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抢抓国家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房地产转型发展政策新机遇,着力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统筹好配租型和配售型保障房关系,以督查激励为引领,因地制宜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稳慎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启动城镇危旧房改造,管好用好公租房,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全面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兜底功能,努力推动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青海广播电视台记者:请谈一下如何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刘海英:感谢大家对物业服务的关心。截至2022年底,全省物业服务企业已发展到860多家,从业人员5万多人,在管物业住宅小区2721个,在管物业面积1.15亿平方米。物业覆盖率逐年提升,专业物业企业服务率达到82%,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物业覆盖率达到100%,物业服务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加劳动就业岗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方面离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的距离。为此,近两年来,我们从以下四方面方面入手,着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打牢物业服务管理基础。近年来,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印发《青海省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将物业服务由低到高设定为五个服务星级,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强化物业服务事中事后管理,制定印发《青海省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其提供服务星级、收费标准挂钩。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党建引领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统筹推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完善省级配套政策的同时,我们积极督促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应管理措施。二是以创建示范点为抓手,全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印发《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实施方案》,按照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引导物业企业开展“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品牌示范,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联动运行机制,着力解决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党建引领下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目前全省首批37个党建引领好、班子队伍好、党建联建好、服务质量好、监督管理好、业主评议好的省级“红色物业”示范点命名工作全面完成,为全省物业服务在党组织引领下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树立了标杆。三是持续开展行业乱象整治。先后印发了《青海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全省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法规制度建设、物业服务标准、小区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明确整治内容,全面梳理物业服务问题清单,在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市县物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加大抽查检查指导力度。今年以来我们从省级层面组织专家对西宁、海东、海西、海南15个县市区的40个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抽查和现场指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物业协助主管部门和物业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同时,联合发改、人社、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从企业经营、纳税、合同履约、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对全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2023年我们在信用评价过程中将两家违反物业管理条例采取断水断电、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物业企业直接列入黑名单,信用评价等级直接列为B级,在行业内起到了震慑作用。四是加大行业培训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物业协会不间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管理、住宅小区噪音管理、住宅装饰装修服务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礼仪、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小区消防演练和应急演练,举办服务技能大赛,不多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共计线上线下培训24000多人次。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物业管理,全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积极开展美好家园共建活动,以点带面,探索建立“组织覆盖、属地管理、行业指导”下的物业管理模式,形成党建引领作用明显、行业监管更加完善、运行机制科学高效、小区自我管理能力更强、人居环境舒适和谐的治理新局面,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青海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通讯社记者:请问全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实施成效如何?下一步将如何推进?村镇建设处处长王章军:感谢您对农牧民群众的关心!自2019年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启动实施以来,每年都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到今年,全省已经累计实施18万户,落实省级奖补资金26亿元。项目坚持以农牧民群众自愿、自主和自筹投入为主,政府积极引导、给予适当奖补,以完善现有住房围护结构节能保温和户用厕所改造等提高生活品质项目为重点,统筹推进接气排污和村庄环境整治,整村连片改善人居环境。通过这一民生实事工程的实施,农牧民群众住房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住房舒适度进一步提升,有效解决了住房保暖性差、建筑能耗高、采暖设备简陋、室内环境差等问题。据群众反映,在实施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后,室内温度在同等条件下较以前普遍提高了4-5度。同时,通过拆除老旧房屋、残垣断壁以及房前屋后私搭乱建,开展庭院美化绿化等,显著改善了村庄和庭院环境,提升了农牧区人居环境水平。一些村庄统筹整合其他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效果更为显著。下一步,我们将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顺应农牧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善需求,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聚焦项目重点实施内容和范围,继续扎实推进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提高农牧民群众住房品质,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水平。青海新闻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我省开展青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巩固提升行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王复生:首先,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绿色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省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能源节约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热切期盼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从今年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看,个别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不够高、施工参建方责任落实不到位、全过程行政监管不严格的问题依然存在,城乡建设绿色节能低碳发展亟需巩固提升,为确保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碳达峰目标如期完成,我们聚焦这些问题,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提出了未来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和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大幅提升。重点从五个方面推动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巩固提升行动。一是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要求建设单位在新建建筑项目立项及备案文件中明确工程选用的绿色建筑技术以及投资、节能减排效益等内容,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二是提高设计文件质量水平,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查,确保施工图的合法性、技术性和完整性,推进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三是强化建设过程责任落实,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施工质量;四是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设计、审查、施工、检测、验收全过程抓好对各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确保工程项目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五是推进信用评价管理,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手段,提升绿色建筑管理水平和效能,从项目设计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实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下一步,我们将通过《行动方案》发现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短板,贯彻落实好《青海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青海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推进各方主体落实责任,推动住房城乡领域碳达峰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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