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城北板块老年公寓地块、城北板块4号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两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同步发布,对征收范围、签约搬迁期限、补偿方式、征收评估及补偿标准等向社会公布。
老年公寓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三元路、西至太平桥港、南至东升东路、北至朱冠浜,4号地块征收范围为东至不锈钢设备总厂、西至百墅路、南至不锈钢设备总厂、北至城北路。由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两地块征收与补偿工作,新嘉街道负责具体实施。现场办公地点设在百墅路嘉兴市秀城区不锈钢总厂对面。
下一步,根据相关规定将组织开展两地块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房屋评估及协商签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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