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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3年第15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8 10:08:07 本文标签:重庆市 工程监理企业 资质审查 

按照《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推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245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我委近期对重庆陆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监理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企业对申报的人员、业绩情况的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3年10月29日前送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3号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资产和业绩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00014           联系电话:023-63672118

附件:2023年第15次工程监理企业公示意见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20_12452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