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建规〔2022〕4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新建建〔2020〕24号),我厅开展了信用信息申报和采集工作,截至2023年9月30日,已完成14454家建筑业企业、811家监理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审核。现将施工、监理企业第三季度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对评价结果及评价得分有异议,可向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信用信息记录或审核部门对申诉内容进行核实、处理和答复,根据核实结果相应保持或调整信用评价等级和综合得分。
公示时间:10月20日--10月29日,公示期为10日。
邮 箱:95449092@qq.com
联系电话:0991-2811905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310/f34dfa6ab2a148458d036bab193971f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