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4月3日发出《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限期整改的公告》(揭市建市公告[2024]4号),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在整改期满后仍未满足资质标准要求,2024年5月10日我局发出《撤回行政许可告知书》(揭市建市告知〔2024〕2号),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未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0号令)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回并注销揭阳市榕城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D344039031),资质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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