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12号)以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地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并同步修改了《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现面向各相关单位及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并通过邮箱反馈至我局(联系人:马菱珺;联系电话0710-3211513;电子邮箱:976954361@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关于《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的起草说明
2.《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
3.《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已资格预审并评定分离版)》(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
4.《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定分离版本)》(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8日
附件1
关于《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12号)以及《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更好地推动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高质量发展。由市住建局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资格预审示范文本》。现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3年4月2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3】12号),提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对于投资额较大、工艺技术较为复杂的项目推行资格预审。
2023年10月1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急需起草新的《资格预审示范文本》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以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二、编制主要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鄂公管文〔2023〕25号);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22年电子化第六版)。
三、主要内容
《资格预审示范文本》共五章,主要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
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对于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办法等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对于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概况、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审查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对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有限数量制)的审查方法、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结果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对于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分包计划表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明确了项目说明、建设条件等格式要求。
附件2
《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请在附件下载)
附件3
《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已资格预审并评定分离版)》(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请在附件下载)
附件4
《襄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评定分离版本)》(2024电子化第一版)(征求意见稿)(请在附件下载)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404/t20240408_35911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