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州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结合德宏州实际,特制定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2024年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一)总体目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发展目标,以政府为辅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房住不炒,突出居住功能;坚持统筹协调,推动租购并举;坚持市场为主,满足多样需求;坚持公平共享,提升全体居民幸福感;坚持品质提升,适应美好生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转型发展。
(三)商品房建设计划。2024年计划实施房地产项目69个,项目总投资311.75亿元,计划完成投资68.03亿元,建设规模646.9万平方米。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2024年全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共13个项目5013套,计划总投资约74121.01万元。分别为芒市4个项目1597套、瑞丽市2个项目2416套、盈江县7个项目1000套。
(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2024年计划实施盈江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14个小区;紧急增补计划41个小区,3490户,其中:芒市5个小区、瑞丽19个小区、盈江15个小区及梁河2个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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