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11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规〔2023〕7号-协)等文件规定,经评价认定,通过厦门市同安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市政公用乙类专业能力,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3日前将书面材料反馈至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3月28日- 4月3日
接待处室: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
来访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04室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592-2270207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3/t20240328_283793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