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对申报人员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文件要求拟入库的专家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如存异议,单位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个人以实名形式,均可向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西街26号
邮政编码:010020
联系电话:0471-5157163
请公示的专家将以下材料提交到呼和浩特市赛罕西街26号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技术科402室。
1、《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原件,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专业要求的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学术或学术奖励及专业技术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7、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8、专家保密承诺书(原件)。
提示:专家个人信息及所报专业均以申报时为准,请各位
专家认真核对提交的《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及房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原件,如有不符,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2024年3月20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403/t20240320_1675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