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的规定,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制度。为科学合理确定2024年度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保障决策目录科学严谨,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24年度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如有建议、意见的,可于2024年2月29日前反馈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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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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