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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魏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解除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21:30:34 本文标签:建筑工程 河北省 农民工 

河北省魏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单位提交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工资保证金监管解除申请表》,因项目完工,申请对该公司“河北省魏县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工资代发专用账户”(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新华支行)予以解除监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市〔2021〕46号)规定,现将该公司申请事项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共15天。

如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尚未领到工资的建筑工人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项目属地人社部门或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电话:机关纪委:6328256

建筑市场监管科:6321371

质安中心:5985831

来源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311/t20231130_1626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