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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建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10 05:15:35 本文标签:丹东市 法治 政府 建设 情况 

2023年,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履行各项职责,努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现将市住建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法治成为全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聚焦努力开创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市住建局通过“三会一课”的形式,积极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法办发〔2021〕1号)、《辽宁省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举措》(辽委发〔2021〕8号),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学会、学透,不断钻研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一)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每年按要求报司法局审核后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认真执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按照“能减尽减”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市住建局每年按照年初制定的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依法依规履职意识,明确属地化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县(市)区两级联动管控制度,做好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面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压缩执法弹性空间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执法事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及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市司法局工作安排,进一步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动方案》(丹住建发〔2023〕67号)。

为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对原有的《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丹住建发〔2023〕58号)。一是落实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住建局严格法制审核工作,为充实法制审核力量。2023年市住建局与辽宁博阳律师事务所和丹东市卓政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专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解决法制审核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落实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住建局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类别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同时针对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案卷制作等问题,市住建局已参考住建部2020年下发的新版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再一次进行执法案卷格式的更新规范。三是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市住建局已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网站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权责清单、行政处罚的有关执法信息及时公开,并及时调整。处罚案件结果网上公示。建立规范的行政处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处罚先告知、后处罚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已经建立并且进行了完善,行政裁量标准得到细化、量化,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三、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根据《关于丹东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丹竞审联办〔2022〕5号)文件要求,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抽取我局为2022年度公平竞争审查三方评估被审查单位,我科室按照三方评估机构(沈阳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的抽取材料要求,提供了2010-2022年发文的文件目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等其他材料,全程配合,本项工作由2022年11月持续到2023年3月结束。5月,根据市竞审联办《关于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估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认真对照,进行整改,撰写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至市竞审联办。

四、持续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二是持续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公示。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基础上,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企业行为。三是扩大实行信用评价的范围,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四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市住建局将通过局官网开展诚信宣传专栏,并通过局官网链接至信用中国平台,深入细致向市场主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强一线监管人员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培训。配合市信用办认真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推动诚信文明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推进丹东诚信体系建设。

五、加强立法工作

为了加强丹东市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促进城市合理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于本市实际,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水用户的合法权益,2023年,根据国务院、辽宁省及其他城市的供水条例制订了《丹东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

六、开展法治环境建设工作

依法制定和清理规范性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凡以住建局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须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积极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依托信用中国平台及局官方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处理结果,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七、持续做好普法工作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于今年5月印发了《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要点》(丹住建发〔2023〕32号)。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先后印发《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学习培训,今年8月邀请市委党校杨洋教授到我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审查事宜。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并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及三方评估工作。做好2024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及公示工作。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6日

来源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1/0170554707024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