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市住建局“三个加强”推动《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2024-06-10 16:26:46 本文标签:马鞍山市 城市建设 档案管理 

由市住建局负责调研、论证、起草的《马鞍山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6号令),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此次为安徽省内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旨在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城建档案,更好地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为推进我市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市住建局创新“三个加强”举措,扎实做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办法精准落地。由市城建档案馆组织召开专题宣贯会,邀请有关建设部门和施工单位参加。以文字结合动漫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办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办法》的知晓度。

二是加强执行力度,提升档案管理质效。充分发挥市城建档案馆主力军示范带头作用,通过高质量工程项目档案案例,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持续强化过程指导,实行“开工有告知、施工有跟进、竣工有指导”的档案归集指导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开展一线现场业务指导,多渠道多角度为项目建设服务,不断提高全市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加强部门之间横向沟通交流,建立城建档案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夯实部门之间协作,对于违反告知承诺制及《办法》的行为,联合执法部门齐抓共管,提升监管质效。强化对县域城建档案业务的指导和监督职能,形成“金字塔”式的城建档案管理机制,实现我市城建档案工作管理全覆盖。(拟稿:程孝军 核稿:石晓升)

来源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gzdt/2005016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