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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关于对聂晓冬等30户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资金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09 22:47:25 本文标签:居住建筑 建筑节能 节能改造 

按照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鄂建墙〔2012〕8号)和《襄阳市城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襄墙节〔2018〕6号)文件要求,经业主申请,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审核,现对聂晓冬等30户符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条件的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高策

联系电话:0710-3247226 

附件:2023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公示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311/t20231122_34720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