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要求,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核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各市州燃气主管部门核发,已核发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由各市州组织复核换证。
市住建局为做好燃气经营许可事项的办理,研究制定了《酒泉市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实施方案(试行)》,对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等办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范统一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请表单。新办、换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相关科室组织现场复核,审查合格的企业由住建局窗口颁发燃气经营许可电子证照。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服务体验,市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研究《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掌握办理条件和流程,细化完善办事指南,增强指导的准确性、内容的全面性,让企业办事“一图清”“一秒懂”“一次办”。
近日,酒泉市弘业鑫燃气供应有限公司、玉门绿欣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门市君旺达石油液化气站已取得了市住建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供稿人:闫发银)
来源地址:http://zjj.jiuquan.gov.cn/zjj/c106844/202403/69c346a801c84c7cb77839e2e1efe8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