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由机关纪委监督,随机抽取资质审查专家,对受理的建筑业装修装饰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申报企业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对于申诉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登录河南政务网提交申诉资料。
联系电话: 0379-63601281
(申诉表请到建筑管理科邮箱jwjgk63601281@163.com
密码Jgk63601281自行下载)
(监督、举报电话:驻局纪检组 0379-3934350)
来源地址:http://lyszjj.ly.gov.cn/index.php?c=article&id=2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