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8日我市印发《漳州市区家庭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来,群众反响热烈。为积极回应群众咨询,现就群众集中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以旧换新”?
答:在规定的时限和区域范围内的存量住房产权人通过“以旧换新”平台售出存量住房后,由本人、配偶或子女在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范围内购入新建商品住房的市场行为。
哪些“旧房”可以“换新”?
答:参与“换新”的“旧房”应满足如下标准:
1.区域范围:九龙大道以西、北江滨路以北、金峰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
2.产权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
3.产权状况:权属清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
4.建成时间:2009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5.评估价格:评估单价不高于9000元/平方米。
6.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或框架结构(不含房屋结构安全性等级为C级或D级的存量住房)。
“新房”有哪些?
答:本次应征加入“以旧换新”平台的房企共26家、在建在售项目27个。房源库信息将动态更新,并在漳州市房屋租售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zzfc.zzcia.com/)发布,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以旧换新”怎么换?
答:第一步:存量住房产权人提出“以旧换新”申请,提交运营主体初审。
第二步:确定存量住房价款。由存量住房产权人随机抽取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到现场完成评估工作。
第三步:运营主体复核评估价格。
第四步:存量住房产权人接受评估价格,确定申请“以旧换新”的,签订《“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
第五步:存量住房产权人委托平台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同时在自签订《“以旧换新”存量住房预购买协议书》之日起60日内认购“新房”。
第六步:确定“旧房”交易对象,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购房款划入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及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步:“旧房”交易资金通过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转入“新房”房企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存量住房产权人与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完成“以旧换新”。
参加“以旧换新”收费吗?
答:评估机构、评审机构上门开展评估、评审工作时将向产权人预收取评估、评审费用(评估费400元/套、评审费150元/套)。完成“以旧换新”后,存量住房的评估、评审费用将由“卖新”的房企承担。存量住房产权人选购房源库以外商品住房的,将不享受该优惠。
存量住房由平台合作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买卖双方的中介服务费总额按照存量住房成交金额的1%收取(具体承担比例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由运营主体购买的,免收中介服务费。
“旧房”交易完成后,不想购买新房怎么办?
答:1.产权人(本人、配偶或子女)未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运营主体不予购买存量住房。
2.存量住房由运营主体购买,但未按约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须承担违约责任。
参与“以旧换新”有哪些优势?
答:全省率先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推动运营主体、开发企业、评估机构、中介机构及监管银行多方合力,通过漳州市租售一体化平台对外展示房源,依托交易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封闭运行,保障交易安全,提振交易信心。
“以旧换新”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答:旧房交易和新房交易过程中涉及所有税款都需要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各自承担所有相应费用。
新房还未交房前,“旧房”可以返租吗?
答:若新购商品住房为期房,且存量住房为产权人家庭唯一住房,产权人可向运营主体申请返租,返租合同另行签订。租金标准如下:自存量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至新购商品住房交付(以房企通知的交付时间为准)后第10个月内,租金按电梯房15元/平方米、楼梯房10元/平方米计收;若超期仍需续租的(即从第11个月起),租金按上述标准上浮50%计收。
“旧房”置换后新房可以写别人名字吗?
答:新房可以以本人、配偶或子女的名字购买。
文稿来源:市局交易科、市场科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5-31/618548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