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升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马住建函〔2023〕137号)文件要求,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联合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联合专项检查是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属地住建部门联合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对辖区范围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市住建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县区、园区开展排查的情况进行督查抽查。本次县级排查共检查31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市级督查共抽查7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累计发现问题118个,发出问题移交清单16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够重视,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厂区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共性问题
1、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2、扬尘污染防治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针对性不强。
3、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4、环境综合治理过程档案资料记录不全,可追溯性差。
(二)典型问题
1、机制砂生产线无环评手续。如含山县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2、废渣废料存放不符合要求。如和县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含山县鑫淼混凝土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3、生产用物料违规露天堆放。如和县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和县和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
4、雨水与场地污水雨天直排。如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县和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5、卸料、配料区控尘不到位。如马鞍山市宏声混凝土有限公司、安徽军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马鞍山建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6、砼运输车防滴漏装置安装不全。如含山县鑫淼混凝土有限公司、含山县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1、对日常管理总体规范有序,能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的下列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
马鞍山马钢嘉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省含山县瑞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远大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润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对环境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较薄弱、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较多的下列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约谈。
含山县鑫淼混凝土有限公司
含山县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军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和县和鑫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和县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马鞍山上建鑫叶混凝土有限公司
马鞍山建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宏声混凝土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3、将下列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列入属地重点监管和年度动态检查必查对象。
含山县鑫淼混凝土有限公司
安徽军瑶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和县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马鞍山建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宁马砼制品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是厂区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不断提升绿色生产水平。
2、落实整改。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针对此次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举一反三。各属地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改了又犯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实施重点监管,涉及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3、强化监管。各县区、园区住建及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协同工作机制,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相互补位、密切配合,全面提升联动监管效能。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