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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09 09:07:16 本文标签:呼和浩特市 商品房 预售 资金监管 银行 

招标条件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委托,就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规范呼和浩特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建房〔2022〕16号)、《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 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呼政办字〔2022〕6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商业银行经营情况、资信状况、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择优选取呼和浩特市预售资金监管合作银行。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完成后,监管机构与中标银行签署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监管机构、中标银行与被监管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中标银行及其授权作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的分(支)行机构(需设立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并报招标人备案)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具体详阅用户需求书。

2.4入围家数:本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项目入围银行为10家。

2.5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签订监管合作协议起24个月(如服务期满,监管项目仍未解除监管,则服务期限至该项目解除监管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会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评审程序。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3.2投标人须为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依法设有并承诺遵守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二级分行及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

3.3每家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不接受二级分行下设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主体;

3.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设立未满三年的,自其成立之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

3.5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主要经营和财务指标优良。未在投标截止日前按规定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3.6近一年的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m)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5日至  2023  年 12 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上传下列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平台上传资料,未在该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满足资格要求中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4)满足资格要求中信誉要求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2 月26日10时00分。

5.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5.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fcxjsj.huhhot.gov.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http://www.nmgztb.com.cn),同时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新城区丝绸大道55号

联 系 人:贾文倩

联系电话:0471-6201561

代理机构:内蒙古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地铁控制中心10层

联 系 人:李毅

联系电话:0471-2902087

邮    箱:hsdtzxgs@163.com

来源地址:http://zfcxjsj.huhhot.gov.cn/zwgk_91/tzgg/202312/t20231205_1628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