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开发建设局,建筑业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业资质评审、管理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向全市征集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信用良好;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参加专家工作,敢于担当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服从工作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熟悉建筑业资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含建筑、监理、检测、混凝土等)工作标准规范,具备担当评审专家工作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电脑,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专家入库资格条件并自愿申报评审专家的,填报《资质评审专家推荐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个人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学术成果及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证明资料)。
(二)单位推荐
个人所在单位须对照专家资格条件对申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在《资质评审专家推荐申报表》上签署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
三、审核确认
我局建设市场科负责收集、汇总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资料,牵头会同组织人事、工程管理、机关纪委等部门对申报的专家人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选予以公示。确定遴选入库的专家每届聘期3年。专家聘期内,在接受资质评审、管理等业务活动中,如出现违反工作纪律、被举报等行为,将予以自动除名。
联 系 人:周芝萍 联系电话:8222280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s://www.hengyang.gov.cn/zjw/xxgk/gzdt/tzgg/20240423/i3320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