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建立健全我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尺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印发了《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基准》。
二、主要内容
(一)裁量的事项。根据管理权限,我局对《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涉及的4个事项的裁量权进行设定,分别是: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确认资格、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
(二)裁量的要素。为进一步明确事项办理事宜,我局对四个事项的申请条件、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及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发放的数额进行具体规定。
(三)适用的规则。在办理具体事项时,按本裁量基准的要求进行,如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所需材料、补贴金额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相关文件: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量基准》的通知——南住建规〔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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