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计划用水?
根据《节约用水术语》(GB/T 21534-2021)定义,计划用水是指依据节水管理制度、用水定额标准与可供水量,对计划用水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的用水计划指标进行核定、编制调整、下达检查、监督考核、评估的管理活动。
计划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地分配使用水资源,减少用水矛盾,以适应国家和各个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用水的需要,并促进水资源的良性循环,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什么要实行计划用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七条、四十九条规定: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2.《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三条、十一条规定: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城市用水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长期供求计划制定,并下达执行。
3.《福建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4.《漳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市、县(区)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节水型城市有关计划用水率标准要求,结合市、县(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情况和节水管理水平,确定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怎么核定(申请调整)计划指标?
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根据城市供水能力、城市计划用水户生产经营情况和年度用水量,于每年12月底前下达下年度用水计划指标,按月进行考核。
需调整月用水计划指标的用水户应于每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向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供水节水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地方有关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结合该用水户近三个月用水量情况,核定月用水计划指标。
线上操作指南
文稿来源:市供排水中心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4-03-08/13298227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