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建管〔2023〕34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481号;见附件1)要求,我局对2023年1-8月份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167家企业的214项建筑业企业资质、63家企业的128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见附件2、3)不满足省住建厅核查内容要求,现予以通报,并责令上述相关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时间3个月(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或监理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省住建厅核查内容要求的,根据资质管理权限,我局将报请资质许可机关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请各相关企业携带介绍信,5个工作日内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阜南路51号403室)领取《2023年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书》。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通过《公告》送达。
附件:1、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3〕481号)(网址: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6890461.html)
2、2023年1-8月省住建厅委托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xlsx
3、2023年1-8月省住建厅委托审批的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情况汇总表.xls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方式:建筑业管理处62692765)
来源地址:https://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6546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