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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关于拟撤回福建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06-09 07:28:32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 泉州市 建筑业 

福建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建许〔2022〕1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40号)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首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建审批〔2022〕194号)文件,我局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疫情原因延后)。经查,你单位存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无技术负责人、专业注册建造师0人、职称人员0人、技术工人0人等问题。

2023年1月16日,我局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泉建审批〔2023〕14号),并通过中国邮政邮寄至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无人签收并退回我局。之后我局联合洛江区住建局、你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至你单位送达文书,发现你单位已搬离工商注册地,且无法取得联系。由于其他方式皆无法送达,我局采取公告送达:2023年1月17日在我局的官网发布《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泉建审批〔2023〕14号)。截至目前,你单位仍未改正。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

1.企业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提交的核查申请。

2.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信息查询截图。

3.《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泉建审批〔2023〕14号)。

你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已不符合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关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企业主要人员的要求。根据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我局拟撤回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等资质。

你公司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95-22132227、22132253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一楼112办公室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xzxk/202312/t20231201_29750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