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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房村办开展第四季度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7:14:18 本文标签:住房条件 扬州市 季度 农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市农房改善工作任务顺利完成,12月25至29日,市房村办组织开展第四季度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专项督查,本次督查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四个督查组,分别由市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资规局分管负责人带队,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各地汇报,查阅了9个县(市、区)、功能区工作档案、改善农户“一户一档”资料360份、项目“一案一档”资料7份,实地核查农房改善70户,并就存在问题进行现场反馈。督查组强调,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是省、市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务必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把农房改善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高位推进;二要畅通改善渠道,引导自我更新,结合实际制定进城入镇或留乡改善住房的配套政策;三要做好查漏补缺,迎接省级验收,对照省级评价办法,做好自查、自验、自评工作;四要提前谋划部署,统筹推进落实,细化2024-2026年任务分解、考核办法和各项保障措施;五要加强协调联动,推进融合发展,将农房改善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保护、小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

(策划:秦锦俊 拟稿:杜尚根)

来源地址:http://yzzjj.yangzhou.gov.cn/yzcxjsj/gzdt/202312/07707ed05e3144e89c4d25f0bb3780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