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23〕15号)要求,2022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已经启动。为落实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且企业注册地在厦门市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二、本次统计调查分年报和月报。
(一)年报报送,请有关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通过住建部网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统计调查系统)”,实事求是依法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月报报送,自2023年7月起各有关企业应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首次填报时间为2023年7月7日前。
三、有关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认真学习住建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2023版)》(详见附件2),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根据省住建厅部署,我局将在网上审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填报数据与有关原始材料进行比对,重点核查监理合同额、监理收入等指标数据质量。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0日
( 联系人:黄琳,电话:81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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