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226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马鞍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现将马鞍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备案情况
截至目前,马鞍山市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共240家(详见附件),但仍有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违规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请购房者审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防范交易风险。交易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纪机构备案信息。
二、有关要求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须依法依规经营,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市产权处提交备案申请,同时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业务承接,加强房源信息核实和发布管理,实行明码标价。市产权处将不定期对经纪机构门店进行巡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对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将给予其存量房网签备案权限,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查证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暂停网上房源核验,暂停合同网签备案资格,移交相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严重失信或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经纪机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限制其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清理出马鞍山市房地产中介市场。
咨询投诉电话:0555-2362026。
附件:马鞍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登记信息表(2024.2.5).xlsx
马鞍山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
2024年2月5日
来源地址:https://zjj.mas.gov.cn/xxfb/tzgg/2005170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