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住建局、人社局,局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23〕38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建设工程专业中、初评审另行发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的申报、审核、公示工作。
今年,全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请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务必遵照省厅评审通知要求,对照《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建人〔2019〕87号)以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网上申报资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申报、核实、确认工作。
2023年,全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个人网上申报和单位审核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1日(逾期省平台将关闭,不予受理)。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月8日前将申报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市人社局专技科审核签章,9月15日集中报送省住建厅职改办,省厅终审合格后提交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55-2322589。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