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步开展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昆财综〔2022〕46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回复意见的函 》的有关要求,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了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编制。
二、政府购买服务主体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A1601 行业规划服务。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400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圆整),计划从预算资金“昆明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专项经费”中分年度列支。
五、购买内容
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昆明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六、承接标准
专项规划编制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城市更新改造相关规划(控规、修规、城市设计、概念规划、研究、咨询等)或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划(控规、修规、城市设计、概念规划、研究、咨询等)编制业绩。
七、实施步骤及方式
(一)实施步骤。向市财政局提交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对于拟签订的服务合同,按局合同签订程序审核,后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组织履约验收。
(二)组织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项目采购;加强购买合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购买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主体严格履行购买合同;监督承接主体按照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局内控体系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项。
八、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代忠梅 63192691)
来源地址:https://zfjs.km.gov.cn/c/2023-11-17/47955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