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住建字〔2023〕229号
各相关建筑业企业:
自2022年南昌市简化审批流程以来,企业初报、增项最低等级资质和升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核查、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等相关人员社保均实行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秩序,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告知承诺情况的公告》及南昌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南昌市本级权限内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南昌市本级权限内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即日起对提交申请市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全覆盖,对2022年南昌市简化审批流程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市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核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对企业已提交市批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增项、升级申请的,做到业绩核查全覆盖。通过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告知承诺制申报的,个人业绩核查属实的,按既定流程办理相关申请事项,业绩已覆盖核查的不再公布其个人告知承诺业绩。个人业绩核查不属实的,将依法依规对企业、人员给出相应处罚。个人业绩无法核实的退回企业予以佐证重新申报。
二、对已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市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做到业绩核查全覆盖,具体核查时间以实际工作开展时间为准。对个人业绩核查不属实的,将依法依规撤销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对企业、人员给出相应处罚。
广大企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真实有效的原则进行承诺,如企业因个人虚假承诺取得资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市场行为违法违规等情况,虚假承诺的个人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企业可对申报事项进行自查复核,期间内还未核发资质的,可提交资质申请退回报告;已核发资质的,可提交资质撤销报告或直接在江西住建云系统内提交注销申请。企业通过自查发现有虚假申报事项,自行提交退回、撤销报告的,可依法免予或减轻相应处罚。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zjj.nc.gov.cn/nczfbzglj/jzgl/202311/92b8389157504519bebfadcec70d2e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