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房屋住用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系到房屋建筑的使用性能和寿命,更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共同守护好房屋住用安全尤为重要。下面,小编就与大家一起学习房屋住用安全的相关常识。
什么是房屋?
房屋是指供人们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物,按建筑物的用途通常可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等,构筑物除外。
(一)居住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又可分为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二)公共建筑主要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行政办公建筑、文教建筑、科研建筑、医疗建筑、商业建筑等。
(三)工业建筑是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称为厂房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
(四)农业建筑是指用于农业、牧业生产和加工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和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五)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如烟囱、水塔、桥梁、隧道、围墙等。
谁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有哪些责任?
(一)房屋所有权人是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承担房屋安全责任。房屋属于公有房屋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房屋安全责任人。
(二)房屋所有权人是危险房屋治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对危险房屋实施治理并做好腾空房屋紧急避险准备,不得强行居住或使用危险房屋。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采取临时性加固、支撑或搬离等安全措施。
(三)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并承担下列房屋安全责任:
1.按照设计用途、建筑物使用性质及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合理使用房屋;
2.检查、维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
3.房屋的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的使用,不得危及房屋的使用安全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4.房屋白蚁防治;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6.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等。
危害房屋安全的禁止性行为有哪些?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且未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同意,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或者扩大房屋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3.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
4.在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
5.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
6.拆除或者改变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抗震、防火整体功能的主体结构;
7.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性物品;
8.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者将住房原设计的房间分隔后出租,危害房屋安全;
9.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文稿来源:市住房保障中心
图片及视频来源:网络
来源地址:http://jsj.zhangzhou.gov.cn/cms/html/zzszfhcxjsj/2023-11-23/1421930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