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各合作银行,成都光越科技有限公司,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
我市住建领域建设项目自2019年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以来,为减轻企业负担,采取了合作银行免费提供建设项目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要的硬件设施设备方式,对推动全市实名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建领域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33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实名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由施工企业自主选择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要的软件硬件设施设备,各合作银行不再免费提供。企业选择的实名制管理相关软硬件应满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试行)》《四川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口标准(V2.0)》《四川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标准要求。
二、建设项目实现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增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等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借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指定或暗示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对违规要求企业强制使用产品或乱收费用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7日
来源地址:http://jsj.cngy.gov.cn/new/show/20240407173006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