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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吕梁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15:01:32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吕梁市 建设局 印发 住房 

各科室、局属企(事)业单位:

《2023年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2023年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吕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的通知》(吕办字〔202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如下: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将法治住建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每年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规范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决策咨询,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行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合同、信息公开、信访处理等法制审查环节中的作用。鼓励住建系统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申请公职律师。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清理、监督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及时发现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适当的,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四、促进严格规格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原则上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通过学习“行政执法大讲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

五、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开透明力度,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推进国家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六、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

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宪法、民法典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落实法律“七进”,主要负责人带队每年在“5·12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前往社区、广场、工地等场所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规定时限内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政府承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

来源地址: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zjj/fdzdgknr_55202/zcwjjjd_55206/202401/t20240103_1830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