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参照《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淄建发〔2022〕42号)相关规定,陶瓷园北区6号楼1单元1801室保障家庭(申请人程防,身份证:370303********2852)符合房源调整条件,拟将房源调整至奥林新城小区11号楼5单元101室,现对房源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5月7日至5月11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房源调整。
高新区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来源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639caeae576812fb8b51e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