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摸排和分析研判全市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底数和运行态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推进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登记范围和地点
(一)登记范围和时间
在自贡市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从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并有相关业务开展,按照自愿告知原则,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首次告知登记。
(二)登记地点
自贡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中介市场服务科。
二、材料提供要求
(一)首次申请告知登记提供下列材料(查原件收复印件)
1.自贡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中介机构信息表(1份);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各1份);
3.办公场所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1份);
4.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册(1份)。
(二)变更告知登记提供下列材料
1.首次告知后若相关情况有变化,于变化后一个月内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各1份)。
2.次年1月底前提供上一年度项目清单(1份)。
三、加强动态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在网站公布自贡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项目管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名录,并进行动态核查,及时移除不符合公布条件的企业。
附件:1.自贡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中介机构信息表
2.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册
(联系人:李莎;电话:8205993;邮箱:124582284@qq.com;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