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根据《宁波市物业服务达标创优提质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甬建发〔2021〕54号)、《宁波市物业管理“洁美小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甬建函〔2021〕19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度物业创建引领工作的通知》(甬建函〔2023〕19号)要求,经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申报,各地结合日常监管情况择优推荐,我局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实地交叉互查,确定海曙区桃李郡、江北区外滩花园、镇海区水岸丽园等45个小区为2023年度“洁美小区”;北仑区春和景明、鄞州区宁波财富中心、奉化区旭阳郡等40个项目部为2023年度维修无忧项目部;余姚市悦龙湾、慈溪市湖畔壹号丽苑、宁海县赛丽丽园等39个项目部为2023年度绿色生态项目部;象山县兰园、前湾新区博文苑、高新区衡春四季里等33个项目部为2023年度智慧服务项目部。
希望获得“洁美小区”和特色物业服务项目部荣誉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创建成果,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2023年度“洁美小区”名单
2.2023年度特色物业服务项目部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来源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1/29/art_1229325543_1784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