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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建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77号)

发布日期:2024-06-09 12:18:55 本文标签:福州市 施工废水 城市排水管道 

福州海实佳德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福州海实佳德实业有限公司提升改造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工业区冠浦路150号,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南侧园区内部雨水系统(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处,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口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局,并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1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陈建,电话:135*****985。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来源地址:http://fzjw.fuzhou.gov.cn/zz/zwgk/tzgg/202310/t20231011_46958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