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服务的公告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采购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
(二)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87700元(捌万柒仟柒佰元整)
(三)采购需求
1.复核数据。根据市县上报的园林绿化空间数据进行绿化指标复核,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上报数据规范性;检查各类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广场用地及区域绿地等)及城市建成区范围最新影像;标注疑问图斑并计算各市县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必要时,对疑问图斑进行现场核查。
2.形成指标复核报告。根据市县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情况,结合市县上报的园林绿化工作台账、绿地养护情况等资料,梳理总结市县园林绿化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形成全省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报告。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熟悉《城市绿地分类》(CJJ_T85-2017)、《关于修订<国家园林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试要求>的通知》(建城园函〔2010〕150号)等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具有完成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工作的专家技术力量。
(三)近三年来参与过类似的园林绿化指标复核工作。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参与询价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
(二)报价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单位资信。服务单位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上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承诺书。
(四)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中的条件的书面承诺。符合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三)”中要求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业绩合同、团队成员列表、高级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五)服务方案。围绕采购需求编制复核内容子项、工作措施、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
(六)同类项目业绩。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城市园林绿化指标复核相关工作(提供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的合同等资料)。
(七)专业技术力量。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其中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符合要求可加分。每多提供一个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可加分(需提供高级职称证)。
不符合遴选条件,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单位不进入遴选。
四、其他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遴选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898-65356592
(二)我厅将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从服务方案科学合理、类似工作经验丰富、价格合理较优者中遴选出服务单位。服务单位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10日内与我厅签订委托合同,正式确定相关事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