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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建设(代建)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5:50:08 本文标签:市建设局 专项检查 厦门市 

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2〕13号),我局定于近期开展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级、区级财政投融资及国企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思想认识、制度制定、制度执行(运行)及现场管理等四个方面内容,并延伸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内业资料和抽查检查施工现场实体的方式。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相关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分类归档整理和完善内业资料,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开展专项检查。我局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到受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应按照《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并将企业和项目管理内业资料带到工程施工现场备查。

(二)受检的建设(代建)单位负责通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检测等单位配合迎检工作。

(三)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实行评扣分制,检查结果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得分80分(含)-90分的为良好,得分70分(含)-80分的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检查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四)市建设局将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质安站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信用监管行为。

附件: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

责任专项检查表

附件

厦门市建设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专项检查表

序号

检查

类别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及分值

存在问题

得分

1

思想认识方面

(5分)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分)

1.企业和项目是否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2分)

2.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是否积极主动参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督促参建单位履行管理职责。(3分)

2

制度制定方面

(15分)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8分)

1.是否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2分)

2.是否建立本单位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是否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2分)

3.是否建立质量安全会议制度,会议记录是否详实。(1分)

4.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有计划、有落实,是否建立员工教育培训档案;是否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培训。(2分)

5.是否开展国内同类型工程事故案例专项警示教育与培训。(1分)

制度内容

(2分)

1.制度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分)

项目管理机制

(5分)

1.岗位质量安全责任是否明确。(1分)

2.是否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奖惩考核。(2分)

3.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必要时含验收方案)是否明确。(1分)

4.质量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是否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1分)

3

制度执行(运行)方面

(25分)

管理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定期考评情况

(2分)

1.企业是否指导、检查在建项目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1分)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复核整改闭合。(1分)

企业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执行情况

(4分)

1.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班子及其质量安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下现场检查并发现质量安全问题。(2分)

2.重大节假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企业负责人是否带队检(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复核整改到位并留下闭合记录。(2分)

工程建设程序

(2分)

1.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手续。(1分)

2.是否及时将项目信息录入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监管信息系统。(1分)

施工前期(勘察设计阶段)工作

(7分)

1.是否组织设计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周边的地上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进行调查并对勘察、设计单位交底。(1分)

2.是否办理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经图审的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1分)

3.是否对勘察设计质量、深度满足规范标准要求及施工需要进行管控;特别是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内容进行管控。(2分)

4.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必要时是否按规定委托专项设计。(1分)

5.是否按规定对建筑边坡或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是否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落实专家论证意见。(1分)

6.是否组织抗震专项设计并组织专家论证,是否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落实专家论证意见。(1分)

企业及项目部日常开展情况

(8分)

1.是否督促参建各方履约尽责,是否对所属项目按照管理制度开展检查巡查工作。(1分)

2.项目部(甲方代表)是否按照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开展工作。(1分)

3.特殊地质环境区域或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委托补充勘察或施工详细勘察。

涉及重大变更的,是否及时按规定办理施工图审查。(1分)

4.是否要求设计单位及时解决现场存在的设计问题,省重点项目是否按规定要求设计代表驻场。(1分)

5.是否要求施工单位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施工程序,严把质量安全关,让工期服从于质量安全,不因赶工期忽视质量安全。(2分)

6.是否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情况。(2分)

落实国家、省、市各级部门的各类工作部署

(2分)

1.是否严格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是否定时、定量完成。(1分)

2.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问题是否立即组织整改、举一反三,及时反馈。(1分)

4

现场管理方面

(55分)

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2分)

1.现场管理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配备是否按规定配备并符合实际工作需求。(2分)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5分)

1.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是否按规定参加监理工地例会。(1分)

2.是否参加有关设计方案论证,是否按规定参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1分)

3.获悉第三方监测发现的异常信息或质量检测机构反馈的质量问题,是否立即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处置措施。(2分)

4.项目管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是否督促整改落实到位。(1分)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0分)

1.是否对参建各方主体资质和人员资格及其专业数量配备进行审查。(1分)

2.是否提供工程基础资料(含周边环境各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文件或提供非原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等。(1分)

3.是否组织编制并更新危大工程动态清单。(1分)

4.是否按规定委托第三方监测、检测及测量等,并督促第三方监测、检测及测量机构按规定开展工作。(1分)

5.是否按规定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开展建筑材料(含预拌混凝土)、购配件或设备、实体的质量检测与验收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后浇带留置、封闭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2分)

6.场地、水、电、交通条件等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是否存在拆、改、移不到位,危及施工安全和工程周边环境安全;或者对于危及周边环境的建设活动是否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1分)

7.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机构责令改正或约谈的现场存在问题是否按时整改到位,是否如实配合主管部门的各项检查工作。(1分)

8.是否按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是否按规定的验收条件进行各阶段验收,缓建、缓验项目是否得到相关部门批准;是否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包括未取得相关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即进入下一阶段,验收组织和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验收内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2分)

专项工作开展情况(12分)

1.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是否按市建设局实施方案要求,牵头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整治工作。(3分)

2.四个专项整治:是否牵头部署防高坠、装修扫尾、设备安装、分包单位管理等工作,进场作业的其他专业单位是否已对接相关行业和业务主管部门,签订四方管理责任书,是否检查施工安全日志等。(3分)

3.人员变更专项整治: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监理人员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执业资格是否满足工程规模和招投标文件要求。(2分)

4.检测合同专项整治:是否由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与检测单位单独签订合同,并由建设单位支付检测费用。(2分)

5.桩基质量管控:是否按要求定期比对桩基主要材料进场数量和实际用量,追溯具体桩号使用情况;是否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要求建立一桩一档、选桩、开展桩长专项检测。(2分)

文明施工情况

(7分)

1.是否按《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及文件要求设置围挡(包括围挡结构、构造、贴图等)或整治提升。(1分)

2.是否存在主体立面明显影响市容市貌(结合周边环境判断)。(1分)

3.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洗车台、沉淀池和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或临时钢板设置不符合要求。(1分)

4.是否存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不整洁,有大量浮土或积土,或无效覆盖。(1分)

5.是否督促项目现场按规定采取喷雾、降尘等措施。(1分)

6.因严重扬尘、排污问题被环保、城管、园林等部门通报,或者扬尘考评低于75分。(2分)

履约管理情况

(8分)

1.工程合同规定双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或责任规定是否明确、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1分)

2.工程合同中是否明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责任。(1分)

3.是否督促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到位履责;对于人员到位履责存在违约的,是否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理。(1分)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文明施工问题是否有明确处理意见;检查频率是否符合规定。(2分)

5.是否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或隐患管理清单档案等可追溯性的资料。(1分)

6.是否对专业分包进行审核并建立台账。(1分)

7.是否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1分)

现场协调管理(2分)

1.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场地内作业的,是否督促及时签订质量安全管理协议,是否明确双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协调负责人。(1分)

2.是否建立多方共管协调管理制度,现场协调管理到位,有序施工。(1分)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3分)

1.是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1分)

2.工程资料形成与施工进度是否同步、真实,是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1分)

3.法人代表是否签署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终身质量负责承诺书。(1分)

应急预案管理情况

(6分)

1.是否按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1分)

2.应急预案是否全面、针对性强,并组织演练。(1分)

3.是否建立对周边环境保护等突发投诉事件处置的应急管理制度,是否按制度规定积极响应。(1分)

4.是否组织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1分)

5.事故、险情发生后是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置。(1分)

6.是否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质量安全突发事件。(1分)

正向分

(较高5分)

1.举办区级及以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观摩活动的,每一次加1分。

2.在市级及以上的各类检查中,表现突出,获得通报表扬的,每一次加1分。

3.建立施工现场智慧工地项目管理系统(包含工程信息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物料信息管理、机械设备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和建筑信息模型(BIM)等功能)、智慧工地企业管理平台,每一项加1分,较高加3分。

4.开展工程资料电子化,加1分。

合计

105分(含正向分5分)

/

备注:检查等级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得分80分(含)-90分的为良好,得分70分(含)-80分的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检查人员(签名): 受检单位人员(签名):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