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局有关科室、单位:
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实际,我局对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主要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分析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委会的组成
主 任:危国永 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 :王小鸿 二级调研员
徐世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钧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建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莹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慧慈 二级调研员
梁长江 三级调研员
周爱华 二级调研员
张广斌 三级调研员
张伟志 三级调研员
石文忠 三级调研员
委 员:吕占江 建设工程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马天恩 办公室主任
李桂平 建筑业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杨 晖 房地产市场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姬 军 城市建设和房屋征收管理科科长
张广民 村镇建设科科长
李卫东 法规科科长
李建华 物业管理科科长
张建国 消防科科长
郝进强 勘察设计科一级主任科员
辛希峰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王永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卜远彪 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
刘 勇 建筑市场执法支队队长
梁轩昊 双代服务中心主任
赵运涛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促进中心主任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的设置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由副局长史钧明同志主管。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工程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吕占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全市提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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