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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第4批依职权取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20:15:19 本文标签:南宁市 职权 

根据《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等相关规定,刘锦标等147户家庭和个人因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公共租赁住房六个月以上或家庭人口发生变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家庭状况变更等原因,我局拟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上述申请家庭和个人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2024年2月19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2月2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八楼南宁市住房保障发展中心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科;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705842),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附件:2024年第4批依职权取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名单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zfbz_37648/ggzlzf_37649/t5854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