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工改办〔2023〕20号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和宁东管委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不公开)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信息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提供宁夏实践,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要求,坚持全域统筹、系统谋划、一体推进,加快推动全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再造、制度重塑。到2024年11月,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全生命周期数据汇聚融合、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模式、实施路径和政策标准体系,为全面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探索有效经验。
二、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11月-12月)。组建试点工作专班,对照国家要求,结合宁夏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部门职责,设计试点项目,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1月-9月)。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上下一体、高效有序开展试点工作。配套制定一批政策规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改造升级系统功能,新建一批业务模块,完成与相关系统数据共享,推进项目赋码落图、数据归集共享、审管联动和智能辅助审查等重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及时对试点成果进行过程性总结评估。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10月-11月)。采取第三方评估、系统数据分析和企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成效,挖掘典型案例,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凝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宁夏经验。同时,梳理查找工作不足,及时纠偏,改进方法,提出深化试点成果的方法路径,扩大试点工作成效,为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按照“四级四同”要求,修订《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2023版)》,出台《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环节清单》,统一规范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2024年6月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实施措施,加大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完善电子证照模版配置和生成,优化对接电子证照系统,审批结果90%以上实现电子证照和电子归档。新建远程视频踏勘子系统,借助5G+互联网技术,利用APP、勘验平台等手段和视频互动、全程影像记录等方式快速完成项目勘验、评审,全面推开“不见面”审批。探索“AI预审+人工复核”智能审批,在更多高频事项中增加智能化核验。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备案、评估评价、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等事项全环节网上办理,到2024年9月底前,实现高频办理事项100%在工程审批系统中办理,基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审批。(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出台《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赋码、用码操作指南》,新建以项目码、房屋建筑编码(单体码)为基础,业务码、应用码为深度应用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编码系统,获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生成项目码,在施工图审查环节生成房屋建筑编码(单体码),在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实名制管理、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环节生成业务码、应用码,相关代码统一汇聚至项目库。新建建筑单体空间系统,对接工改、质量监督等全生命周期业务系统,各业务环节统一在建筑单体空间里选择项目、单体,共享全生命周期业务环节结果信息,不得从其他渠道重复填写项目、单体等信息。2024年9月底前,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一数一源”,代码数据全链条互联互通。制定《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单体“落图”应用工作规程》和《宁夏工程建设项目空间矢量信息库操作指南》,完成与房屋安全普查汇交系统数据对接,将房屋建筑轮廓、项目红线以及地理空间矢量信息等成果数据叠加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底图,2024年9月底前,实现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空间矢量信息动态更新和工程建设管理数据矢量化、地图化。(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工作细则,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与安全质量数字化管理平台,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市政报装企业自建业务系统、宁夏房屋安全普查管理系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系统,按照数据标准规范归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全生命周期数据资源,加快推进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共享,全程共用。按照国家1.0标准,改造升级消防审验子系统,强化全部31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全过程监管,实现与国家监管系统及时共享,对所有项目进行消防全过程监管。2024年6月底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联系统全部接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新建项目审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审批信息90%以上归集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中。(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完善层级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上报构成和模式,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3.0改造并与国家监管平台对接。新增35张信息表,同步改造数据上报和共享接口,对关键信息进行层级校验,新增全量信息表单录入功能,确保层级数据“一数一源”、不重复采集。进一步打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与投资在线等各相关业务平台关键数据信息渠道,2024年9月底前,实现相关系统数据“实时归、及时取、随时报”。(责任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制定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图审全过程监管的实施细则,优化升级宁夏数字化审图系统,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功能,实现各方参建主体对图纸的变更、确认、验收等在线业务协同,项目设计、施工、竣工、归档全过程“一套图”闭环管理,2024年6月底前,新建项目(除国防工程外)施工图审查100%实现数字化审图。强化与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对接,将数字化图纸作为相关部门监督检查、验收检查、质量安全事故调查等的依据,为相关各方提供查阅、调用等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制定工程建设项目BIM成果交付和技术审查标准,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应用的具体政策,新建BIM模型浏览平台、BIM模型轻量化引擎、转换工具、BIM Fashion Web引擎,2024年9月底前,实现部分项目复杂BIM模型数据的轻量化处理和显示、BIM数据格式转换、实时浏览及在线审查批注。探索基于BIM的建筑全生命周期审批监管创新模式和制度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管联动工作的具体意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审批与监管数据同源、全程共享、实时调用,工程审批系统所有施工许可办理信息100%推送至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审管联动”信用奖惩制度,同步加大施工许可后事中事后安全质量监管和信用体系核查力度,加大信用成果运用。建立业绩互认机制,将审批系统中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信息共享至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由总承包企业在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录入分包企业及技术负责人业绩,上传分包合同及工程量结算清单、发票等,提升企业资质智能化辅助审批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配合协调、市县区工改办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组建由专业骨干、行业专家和专业技术力量组成的试点工作专班,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确保试点工作组织到位、开展有力、高效推进。
(二)加大部门协同。定期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和现场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强化全流程业务协同集成,推进相关专业系统间的对接融合,形成试点工作合力。
(三)强化要素支撑。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试点工作及系统升级保障,形成稳定、持续的试点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选取改革基础较好的市县承担分项试点,确保经验可操作、做法可复制。充分发挥区内外行业专家和技术骨干作用,加大试点关键环节、系统重要节点、改革难点堵点研究论证,为试点推进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注重评估纠偏。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范畴,邀请全国知名专家适时开展试点工作过程性评估评价,依托宁夏工程建设审批监管系统实时开展针对性数据调度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精准调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试点目标任务。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推进全流程数字化报建审批 | 制定《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及材料清单(2023版)》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1月底前 |
2 | 制定《宁夏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环节清单》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2月底前 | |
3 |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报建实施措施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配合 | 2024年1月底前 | |
4 | 完善电子证照模版配置和生成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配合 | 2023年12月底前 | |
5 | 优化对接电子证照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配合 | 2024年1月底前 | |
6 | 新建远程视频踏勘子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1月底前 | |
7 | 建立建筑单体赋码和落图机制 | 制定《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周期赋码、用码操作指南》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配合 | 2024年3月底前 |
8 | 制定《宁夏工程建设项目空间矢量信息库操作指南》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然资源厅配合 | 2024年6月底前 | |
9 | 制定《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单体“落图”应用工作规程》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自然资源厅配合 | 2024年5月底前 | |
10 | 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周期编码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配合 | 2024年4月底前 | |
11 | 完成与房屋安全普查汇交系统数据对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3月底前 | |
12 | 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机制 |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工作细则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4月底前 |
13 | 进一步深入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市政报装企业自建业务系统、不动产登记,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等相关系统实现融合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配合 | 2024年3月底前 | |
14 | 改造升级消防审验子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2月底前 | |
15 | 完善层级数据共享机制 | 升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数据上报构成和模式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2月底前 |
16 | 完成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3.0改造并与国家监管平台对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2月底前 | |
17 | 改造数据上报和共享接口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2月底前 | |
18 | 推进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 制定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图审全过程监管的实施细则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2月底前 |
19 | 优化升级宁夏数字化审图系统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5月底前 | |
20 | 完善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功能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5月底前 | |
21 | 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 |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BIM成果交付和技术审查标准》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9月底前 |
22 | 出台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应用的具体政策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1月底前 | |
23 | 新建BIM模型浏览平台、BIM模型轻量化引擎、转换工具、BIM Fashion Web引擎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3年11月底前 | |
24 | 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 | 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审管联动工作的具体意见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3月底前 |
25 | 完善“审管联动”信用奖惩制度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2月底前 | |
26 | 建立项目审批与监管业绩互认机制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2024年6月底前 | |
27 | 强化保障措施 | 将试点工作纳入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范畴,开展试点工作过程性评估评价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全试点周期 |
28 | 积极争取各级各类资金支持,专项用于试点工作及系统升级保障,形成稳定、持续的试点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 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 全试点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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