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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建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08 12:52:07 本文标签:内蒙古 自建房 安全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方案》以防范化解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深入开展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提供指导意见。

《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管控措施、分类整治、支撑保障和体制机制开展督导检查。科学划分工作阶段,坚持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相结合,查阅资料和明查暗访、现场核查相结合,找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问题整改,持续提高工作质量。

《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工作,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要清醒认识到专项整治进入集中攻坚阶段面临的艰巨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盯紧抓牢各阶段任务,持续加强自建房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