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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关于《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企业和协会意见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6-09 01:47:44 本文标签:泸州市 建筑工程 质量评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22〕240号)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泸州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6月9日书面征求了泸州市建筑业协会和14家企业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3条。附表如下:

反馈单位

建议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理由

泸州市建筑业协会

一、第二条第(二)款评价方式中“采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修改为“采取委托行业协会”

不采纳

拟委托具有相应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具体承办。

二、建议在第四条第(八)款第1点扶优扶强市场主体中新增“推进‘川筑劳务’‘泸建工’特色劳务品牌做大做强”的内容

采纳

三、在第四条第(八)款第3点加强行业队伍建设中,新增“按照“一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总体布局,打造一体装配式新兴产业工人实训基地”的内容。

采纳

中韵四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中泰天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四川万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维本利达投资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乐山正龙建设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鸿通华远房地产开发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耀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蓝田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江阳区兴明投资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江阳区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无意见

中七建工集团华贸有限公司

无意见

四川省泸州市佳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无意见

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无意见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1日